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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227 000099011553/2016-01193 发文字号
生成日期 2016-04-11 发布机构 黔南州国税局
责任部门 黔南州国税局 是否有效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16年全州国税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2016年全省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十三五”时期全州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6年全州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部署,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纲,聚焦税收工作主业,为纳税人服好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达到纳税人、干部职工、各级党委政府满意,深化创新驱动、专业化带动、人才强税、基层兴税四大战略,实现信息化、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防控、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五个提升,全速推进税收现代化,努力实现“十三五”税收事业开好局、起好步,持续推进黔南国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持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对组织收入中主观努力不足、政策落实不力、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单位严格实施绩效扣分和责任追究。

  (二)统筹组织收入工作。深化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税收预测”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完善组织收入协调机制,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合力。完善收入计划管理机制,按照“客观确定、科学分解、合理调整、准确考核”的要求,实施目标动态管理,积极主动应对异常情况,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和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三)加强税源税收分析。认真研究经济新常态所呈现出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密切关注经济和政策变化对税收的影响,深入分析和预测税源税收,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掌握影响收入增减变化的重大因素,准确把握组织收入动向,有序有效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一)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加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防范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全州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违规过问和干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记录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深入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搞好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推进基层法治税务建设,力争在“全省税务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上实现更大突破。

  (三)继续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凡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案审理、行政复议执法权的各级国税机关都要进行自我评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全州国税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三、稳步推进税制改革

  (一)持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切实做好先期“营改增”试点行业后续服务管理。要深入调研行业生产经营规律、组织架构、业务处理等情况。科学缜密地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各项准备工作,筑牢税收政策、信息系统、纳税服务等支撑体系,做好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器具安装、发票发放、申报受理等重点环节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二)深入推进消费税改革。持续做好成品油、汽车轮胎、电池等已改革税目的服务管理。按照总局部署,落实好消费税政策调整工作。

  四、全面落实税收政策

  (一)认真开展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对涉及科技创新类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和评估,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依托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使用和纳税申报管理,防范超标准未登记、虚开、虚抵和虚假申报等增值税风险;结合实际,着力加强“营改增”行业和化肥恢复征税的规范管理。加强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和信息系统采集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提升车购税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将跨年度事项、企业重组、税收优惠、税前扣除、关联交易、清算、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等重大事项和房地产开发、金融等特殊行业作为后续管理的重点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狠抓优惠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新调整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转让、资源综合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等支持区域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方便纳税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国家税收政策红利。搭建业务交流平台,完善州局问题响应机制,畅通基层问题反馈渠道,更好地方便基层落实政策。

  (四)抓好政策跟踪问效。通过开展典型企业调查、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整改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健全减免税核算分析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减免税核算分析工作力度,拓展减免税核算的广度、深度和精细度,为完善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一)深入开展“纳税服务提升年”活动。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针对纳税人需求创新服务方式,着力解决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痛点”、“堵点”、“盲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总局、省局满意度调查中升级升位。

  (二)深化纳税服务改革。以福泉、贵定、龙里、长顺四县为试点单位,按照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考核一把尺子的要求对办税服务部门的功能、职责进行调整、整合和设定,对税收管理部门即税源管理部门及业务科室职责进行调整、整合和设定。推行国税、地税业务“一人一窗一机双系统”或“一人一窗双机双系统”办税服务模式。

  (三)深入应用纳税服务系统。按照“服务有依据、办税有标准、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问责”的要求,推行办税服务管理软件,实现前后台资料传递和档案管理电子化。进一步拓宽网上预申请业务,在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及手机APP文书业务办理、咨询、查询、提示提醒等基本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缴(退)税业务,力争网上申报和网上缴款率均达到90%以上,改善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建设集政策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管理监控为一体的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

  (四)持续优化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行办税服务厅分类管理,制定办税服务厅分类管理标准化手册,细化基本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服务规范、保障措施等标准,在全面推行办税事项通办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省通办。精简办税资料和办税程序,减轻办税负担。组织开展“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选树纳税服务模范,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利用纳税信用管理平台,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客观、公平、准确地进行纳税信用评价。健全诚信激励惩戒机制,从更广范围、更多项目、更大力度深化拓展“银税互动”,为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提供“税源贷”、“税易贷”、“税贷通”等服务;完善“黑名单”公布和惩戒办法,进一步推进联合惩戒。

  (六)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建设,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切实转变征管方式

  (一)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按照《方案》部署,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建立健全落实征管体制改革的有效机制,搭建工作平台,统筹抓好具体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贯彻推进和督促落实,抓紧抓早推开改革,保证《方案》平稳落地、有效实施。

  (二)完善国税、地税常态化合作机制。全面深化实施《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加强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问题;推动执法适度整合,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执法“多头查”问题;推动信息高度聚合,有效解决纳税人资料“多头报”问题;通过联合税收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等措施,有效解决政策解答“多口径”等问题。

  (三)深入实施税收征管规范。在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1.1版的基础上,以“征管指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为出发点,一是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征管规范”的分层级培训工作,提高操作技能;二是关注重点业务的办理情况,详细掌握基层部门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办理,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三是开展规范落地工作的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好业务衔接反馈,进一步提升征管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以主体责任为推手,强化行业税源管理工作。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统筹推进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统一,坚持分层负责,配合协调,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在行业税源管理过程中形成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在行业税源管理过程中制度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问题。

  (五)探索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推行《税务稽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落实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制度,增强执法效能。实施定向稽查,提高税务稽查的精准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等案件。

  (六)从税收分析入手查找税源管理的关键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经营状况、征管质量与税收收入增长密切相关,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管理,就能够准确把握收入形势。要增强重点税源管控能力,以行政区划为蓝本,拟在全州逐步建立“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分布地理图”,以掌握区域税源的分布情况,制作“重点税源一本清”,涵盖税收情况、重点税收政策、收入增减分析等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税源和行业纳税人的经济指标、行业税负等各类指标开展分析,查找涉税风险点开展分级分类应对处置,作好税源变化预测。

  七、深入推进信息管税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开展“互联网+众包互助”、“互联网+创意空间”、“互联网+应用广场”3项行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加快互联网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二)平稳运行金税三期优化版。加强前后台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效率。强化业务运维保障,及时协调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确保金税三期优化版各系统规范、稳定运行。加强对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等征管应用系统的业务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具体业务问题,在全州建立分层级的运维队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克服“重上线、轻维护”的思想,要求各级加强对核心征管等系统的业务运行维护工作,根据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核心征管软件系统操作。

  (三)用好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确保新系统与“营改增”同步推行,无时差跟进、无死角覆盖。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启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及代码》,将商场、超市、加油站销售小票信息纳入升级版,力争实现全覆盖。深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数据应用,开发应用“增值税发票数据风险监控平台”,挖掘升级版海量数据,加强数据增值应用,科学防范税收风险,切实减少税收流失。积极稳妥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发票的网络化运行。

  (四)加强数据管理和应用。组织搭建综合数据共享平台,规范外联网信息交换机制。探索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信息交换渠道,加强第三方数据交换,充分挖掘整合各类涉税信息。结合总局即将出台的税收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办法,对税收数据进行集中规范、高效应用,为征管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五)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积极配合税收改革发展需要,做好各类应用系统软件升级和运维保障工作,确保政策实施与应用系统升级同步。

  (六)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策略,配齐配好网络安全设备,加强对业务系统的安全评测和风险防范,保障税收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州内异地数据灾备中心建设,构建全州各系统数据备份安全体系,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一)用好用足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凡授权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按上限执行。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简化优惠政策享受报审程序、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二)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坚持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与党委政府紧密联系,参与地方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也让融入大局成为推动税收发展的动力。

  (三)主动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合黔南州经济社会特点,组织开展重点税源、集团企业、新经济主体的税源建设、政策落实调研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加强区域税收征管服务协作,促进地区涉税信息共享,推动统一税收资质、信用等级互认,加强纳税人迁移、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协作,着力优化税收环境。

  九、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县市局局长“领头雁”工程,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市、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县级局局长的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县级局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改革创新能力。优化各级班子结构,坚持好干部标准选拔领导干部,“一把手”要从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威信高的干部中选任,各级领导班子要老中青结合梯次配备,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从严从实管理领导干部,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优化队伍素质结构。建机制搭平台,大力培养各类领军型、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积极参与、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启动素质提升工程。

  (三)提升教育培训实效。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加强外部协作和内部师资建设,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上,增强工作需求契合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人才成长激励措施,使荣誉、待遇、职务晋升、培训机会等向有潜力、德才兼备的干部倾斜,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拓展深化群教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探索“机关整合、系统延伸、载体创新”的模式,抓好党建群团工作。推进国税文化建设,鼓励提炼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有引领激励作用的税务精神,广泛宣传,形成系统内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促进形成良好税风。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办好各级国税“大讲堂”,抓好图书室、活动室等传统阵地和老干部“两个阵地”建设,积极传播正能量。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在《中国税务报》、《贵州国税》等媒体的上稿数量和质量。持续抓好规范津贴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守住政策底线,充分保障干部利益,调动干部积极性。

  (六)推行绩效管理4.0版。把绩效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无缝承接省局绩效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抓好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科学编制好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大绩效管理培训和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绩效文化。优化结果运用,逐级传导压力,调动工作积极性,达到以考促效、以考促干、以考促廉的目的。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好总局制定的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的制度,以及省局制定的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办法、考核办法,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一案双查”。

  (三)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实施片区监督,着力解决同级监督软、上级监督远、下级监督难的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凝聚“不想腐”的正能量。探索派员到当地纪委跟班学习、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四)强化综合监督。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效。采取常规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察、专项审计和专项巡视,精准发现问题,定向解决问题。完善发现问题移送和整改机制,确保件件整改到位。

  (五)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持巡视工作主线、主业,突出行业特色,推进巡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巡视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常规巡视,适时开展专项巡视,探索开展交叉巡视。加强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巡视监督。强化巡视整改,压实巡视责任,推进成果运用。

  (六)加大督察内审工作力度。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公经费开支、政府采购和专项资金使用等审计监督。健全督察内审工作规范,狠抓问题整改。

  (七)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制定财务工作规范,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倡导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科学制定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一手抓保障、一手抓效率,切实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八)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强化结果导向,加强需求管理,建立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机制,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加强政府采购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总局“四岗分离”要求配备专职采购干部,组建州级政府采购人才库,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